耶和華說:當那日子、那時候,以色列人要和猶大人同來,隨走隨哭,尋求耶和華─他們的神。我民哪,你們要從巴比倫中逃走,從迦勒底人之地出去,要像羊群前面走的公山羊。因我必激動聯合的大國從北方上來攻擊巴比倫,他們要擺陣攻擊他;他必從那裡被攻取。他們的箭好像善射之勇士的箭,一枝也不徒然返回。(耶 50:4, 8-9)
讀到耶利米書50章的時候,心裡一直有一個疑慮,神一會兒要懲罰以色列人,一會兒又要讓他們歸回,一會兒讓巴比倫擄掠以色列民,這會兒又要懲治巴比倫。弄得我有些糊塗,神怎麼出爾反爾呢?
後來慢慢地讀仔細地去想才明白,神 有祂做事的法則,神有祂行事的主權。神 是行公義施憐憫的神,他有權在以色列陷入罪惡之中時,施行公義的審判,借用巴比倫這一工具施行懲治。但是,當以色列知錯悔改之後,神的愛與憐憫又臨到他們。神也不會忘記巴比倫所犯的罪惡,神也不會輕饒,也會一併清算。神 透過先知一再告誡以色列不要陷在罪惡中不知悔改,今天的我們又何嘗不是呢?
應當要每一天反省反觀自己哪些事做得不討神喜悅?哪些事是陷入罪中?主啊,讓我藉著耶利米先知的提醒,悔改回到神的國度中,成為神慈愛的管道、神手中合用的器皿,盛裝神恩惠、真理的器皿,而不是一個用完就扔的工具。奉主耶穌基督的名,阿們!